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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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工作总结及“先进基层工会组织”“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各分工会:
       2017年即将结束。一年来,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在各院系及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学校各基层工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奋工作,敢于担当,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主动服务教职工,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劳动技能竞赛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了做好年终工作总结,评选表彰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分工会要全面、系统地总结2017年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2018年工作计划,在12月25日前向校工会提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材料。
联系人:张艳玲  电子版材料发张艳玲站内信。
    二、考核自评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山西大学基层工会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上的考核内容、打分标准进行自评,自评结果(评分表)及支撑材料于12月25日前交校工会。
联系人:张艳玲  电子版材料发张艳玲站内信。
    三、评选推荐
各分工会根据山大工发[2015]2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先进基层工会”的申报及“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推荐工作。填写《先进基层工会申报表》、《优秀基层工会干部推荐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申报材料于12月30日前上报校工会。
联系人:孙立华  电子版材料发孙立华站内信。
   四、名额分配
   1、先进基层工会:评选表彰名额12个。在各分工会申报基础上,依据各分工会工作总结、自评情况,由校工会综合考核评定。
   2、优秀基层工会干部:评选表彰名额48人,每个分工会评选推荐1人;评为先进基层工会的分工会主席作为优秀基层工会干部进行表彰。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名额172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五、表彰奖励1.获得“先进基层工会组织”的集体授予奖牌,并划拨2000元经费给予奖励,用作基层工会活动经费。
2.获得“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1:《山西大学基层工会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2:《“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3:《山西大学先进基层工会申报表》
附件4:《山西大学优秀基层工会干部推荐表》
附件5:《山西大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表》
 
 
 
 
                                                                         校工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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