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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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5-13 点击数:
 各分工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工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切实发挥好基层工会组织在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参与和谐校园建设、开展教职工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校工会决定开展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专项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各分工会要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根据分工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活动进一步达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的目标要求。
二、主要内容
1、完善组织建设
因工作单位变动、退休等原因,分工会主席及其他委员空缺的,要及时增补。分工会主席增补时应征求学校工会的意见,按程序和要求选配好分工会主席和委员,并报校工会备案。
本次分工会主席和委员的调整仅限于缺额增补,不是进行分工会换届,分工会的换届工作要和学校工会换届同步,根据校工会的总体部署进行。
2、严格教职工入会程序
凡符合条件要求入会的教职工,向所在单位的分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经分工会审核并签注意见,报校工会审批。经校工会批准后,通知申请人从被批准的次月起缴纳会费。
从2014年9月开始,新入会的教职工,没有完善入会手续的,要完善入会手续,建立会员会籍档案(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
3、规范会员管理
教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后,要严格遵守《中国工会法》,认真执行《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享有规定的会员权利,并履行规定的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并按时交纳会费。
建立完善会员基本信息,对会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建立花名册,填写《山西大学分工会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山西大学工会会员统计表》(见附件),将纸质和电子版报校工会(sdjygh@sxu.edu.cn)。
4、规范会费收缴和经费的管理使用
根据工会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分工会的经费从2015年开始由校工会统一集中管理。分工会经费按照集中管理,单独核算,统一建账的规定,分工会自主支配使用。(分工会经费的构成、使用及管理详见即将出台的《山西大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各分工会指定专人(可设经费管理委员)负责经费的使用,管好用好工会经费,自觉接受会员和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
从2015年开始,各分工会每半年收缴一次会费。上半年6月底以前缴纳,下半年12月底以前缴纳,各分工会要按规定足额、按时缴纳。会员会费的收缴标准:会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0.5%为每月会费。
校工会将根据上报的会员统计数据和会费收缴的情况,进行工会经费的核拨和会员会费的划拨工作。
5、完善工作制度、档案资料
各分工会要以这次开展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专项活动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分工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档案资料。包括分工会主席参加单位党政联席会议、二级教代会、职工之家建设、文体活动、经费管理等方面。
三、完成时间及考核
本次活动于4月底结束。各分工会在活动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将基层组织建设专项活动情况的有关资料(重点是附件1、2)和总结均以电子版报校工会邮箱:sdjygh@sxu.edu.cn。本次活动的完成情况将在年度基层工会组织评优活动中作为一项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各分工会要把开展本次活动作为今年分工会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重点内容,积极落实,保证活动的有序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附件:1、《山西大学工会会员统计表》
      2、《山西大学分工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3、《教职工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A4纸正反两面)
 
                          
 
 
 
 
 
 
                山西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